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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盘股票配资开户 中山公用: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(2023年度)
2024-08-14 12:04171
股票代码:000685.SZ 股票简称:中山公用
债券代码:148375.SZ 债券简称:23 中山 K1
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
(2023 年度)
发行人:
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(住所: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)
债券受托管理人:
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
(住所:中国(福建)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3 号厦门国
际航运中心 C 栋 4 层 431 单元 A 之九)
签署日期:2024 年 6 月
重要声明
本报告依据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、
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》(以下简称《执业行为准则》)、《公司
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、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(以下简称“上
市规则”)或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规则(以下简称“挂牌规则”)、《中山
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
(第一期)募集说明书》《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作为“发行人”)与
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(作为“受托管理人”)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
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》
(以下简称“受
托管理协议”)《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
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》等相关规定、公开信息、中山公用事业集
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发行人”、“中山公用”)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
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,由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
(以下简称“金圆统一证券”或“受托管理人”)编制。
目 录
第八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、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4
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
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
第一节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
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: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签发的“证监许可
〔2023〕993 号”文核准,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
亿元(含 30 亿元)的公司债券。截至 2023 年末,发行人在此核准文件下存续的
由金圆统一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公司债券为 23 中山 K1,具体情况如下:
(1)债券名称: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
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(第一期)
(2)债券简称及代码:23 中山 K1,148375.SZ
(3)发行规模:10.00 亿元人民币
(4)存续规模:10.00 亿元人民币
(5)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: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,按面值发行
(6)债券期限: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
(7)债券形式: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
(8)发行时债券利率:2.95%
(9)起息日:2023 年 7 月 13 日
(10)付息日: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7 月 13 日(如
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,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
计利息)
(11)兑付日: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6 年 7 月 13 日(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
息日,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,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)
(12)付息方式:本期债券按年付息,到期一次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
(13)兑付方式:到期一次还本
(14)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: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
评定,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+
(15)报告期跟踪主体/债项评级:不适用
(16)债券担保情况: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
(17)受托管理人: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
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
行为准则》和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
协议的约定,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、公司债券本息偿
付情况、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,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、受
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,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,维护债券持有人的
合法权益。
一、对发行人经营、资信情况的持续跟踪情况
作为受托管理人,金圆统一证券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(2019 修订)》、
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《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《深圳
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1 号——定期报告》《深圳证券交易
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2 号——临时报告》《金圆统一证券公司债券
受托管理工作细则》的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,编制《受托管理事项定期沟
通表》或《公司信用类债券重大事项自查通知》,于每月末通过邮件发送至发行
人,核实发行人当月是否存在相关指标触发的情形,了解发行人是否涉及重大事
项及信用风险。同时,金圆统一证券查询发行人财务报告以及通过公开渠道,定
期及不定期监测发行人经营情况、财务情况、资信情况及相关公告舆情。经核查,
报告期内,发行人未涉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,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
大不利影响的事项。
二、对增信机构/担保物的持续跟踪情况
本次受托管理债券无担保、无其他增信措施。
三、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
报告期内,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获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流水,
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、存储、划转和使用情况,监督募集资金专
项账户运作情况。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和规定、监管政策要求,
提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。
截至本报告出具日,发行人 23 中山 K1 的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约定一致。
四、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
报告期内,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受托管理人督促
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、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。
(一)定期信息披露
金 圆统一 证券督促发 行 人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
(http://www.szse.cn)公告了《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
告》。
金 圆统一 证券督促发 行 人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
(http://www.szse.cn)公告了《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》。
(二)临时信息披露
金圆统一证券持续跟踪发行人的经营、财务等情况,督促发行人按照受托管
理协议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2 号——临时报告》
的要求,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报告期内,发行人不存在需要进行临时信息披
露的情况。
五、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还本付息义务的情况
六、受托管理人执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
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,金圆统一证券于 2023 年 11 月对 2023 年 10 月
末受托管理存量公司债券进行信用风险分类排查。金圆统一证券按照《深圳证券
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3 号——信用风险管理》对发行人进行定
性分析及定量分析,并将排查结果按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。
第三节 发行人 2023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
一、发行人基本情况
公司名称: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郭敬谊
成立日期:1992 年 12 月 26 日
注册资本:147,511.14 万元人民币
注册地址: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
联系地址: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
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:周飞媚
联系电话:0760-88389918
二、发行人 2023 年度经营情况
发行人主要从事环保水务、固废、新能源、工程建设以及辅助板块等业务,
截至 2023 年末,发行人拥有中山公用水务、中山公用工程、中山公用排水、天
乙能源等 11 家一级全资子公司,拥有广发证券、中海广东等 16 家一级参、控股
公司。
发行人环保水务板块高质量贯彻落实“服务民生、服务城市”的发展理念,服
务范围涵盖水污染治理、城镇供水用水、水质监测、城区排水管网管理、防洪除
涝设施等业务。水务业务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.38 亿元,占营业收入比重为
理业务收入 6.17 亿元,同比增加 63.09%,主要是发行人 2022 年底中标中山市中
心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,进一步巩固了发行人在中山市的污水业务
占有率,并始终致力推动生活污水处理扩容提质和布局优化。随着两大污水厂扩
建项目相继进入商运,存量管网、泵站项目接收运维,营业收入同比 2022 年有
一定幅度的增加。
发行人固废板块以垃圾处理、环卫服务为主,深耕本地市场,开拓外地业务。
固废业务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5.78 亿元,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11.12%,同比增长
有一定幅度的增长;环卫服务业务收入 2.44 亿元,保洁面积增加 8.24%、垃圾收
运作业量增加 34.22%。
根据发行人发展战略规划,紧抓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契机,以投资并
购和产业基金的方式切入新能源市场。报告期内,发行人依托广发证券资本市场
专业能力及资源,设立 4 亿元 Pre-REITs 基金。新能源产业基金完成一批新能源
行业相关项目的投资,涉及光伏、锂电材料及储能等行业。光伏公司及 Pre-REITs
基金以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为切入口完成并网规模 70MWp,在建产能 193MWp。
发行人在新能源赛道不断实践探索,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展户用光伏的政
策支持,积极进军户用光伏行业,助力百千万工程的建设。
工程板块拥有市政、建筑“双一级”施工总承包资质,业务类型多元化,涵盖
市政、房屋建筑、供排水管网建设、水处理工程、生态环境治理、电力工程建设
等。报告期内,发行人积极参与中山市治水攻坚项目建设,大涌、港口、阜沙、
黄圃 4 个镇街污水厂扩建、新建项目顺利通水;中山温泉园高质量落成以及市第
一中学、纪念中学扩建项目“双动工”。报告期内,通过对外投标,中标 41 项工
程项目,为工程板块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。
发行人辅助业务板块主要包括金融投资、市场运营、港口客运等业务。
单位:万元
营业收
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
入比上
业务板块 营业收入 收入占比 营业成本 成本占比 毛利率 毛利占比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
年同期
期增减 增减
增减
水务板块 133,814.92 25.74% 98,683.13 23.77% 26.25% 33.52% 24.22% 27.91% -2.13%
固废板块 57,788.03 11.12% 40,318.78 9.71% 30.23% 16.67% 9.51% 9.40% 0.07%
新能源板块 588.22 0.11% 75.87 0.02% 87.10% 0.49% - - -
工程板块 274,706.91 52.84% 246,599.45 59.41% 10.23% 26.82% 67.81% 64.81% 1.63%
辅助业务板
块
合计 519,899.05 100.00% 415,092.37 100.00% 20.16% 100.00% 43.65% 43.95% -0.17%
三、发行人 2023 年度财务情况
根据 2023 年度审计报告,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:
单位:万元
本期较上年同期
主要财务数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备注
增减
主要是工程板块延续并新增水污染治理等
工程;水务板块增加中山市中心城区排水
营业收入 519,899.05 361,923.00 43.65%
厂网一体化项目运维;固废板块金利亚项
目纳入合并范围期间增加
净利润 99,276.13 104,862.93 -5.33% -
归属于母公司股
东的净利润
归属于母公司股
东的扣除非经常 91,310.42 105,690.64 -13.61% -
性损益的净利润
经营活动产生的 主要是本报告期工程业务结算,现金流入
现金流量净额 增加所致
投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
-157,977.21 -92,410.61 -70.95%
现金流量净额 所致
筹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是本报告期工程及并购项目增加,融
现金流量净额 资流入金额增加所致
资产总额 2,900,698.06 2,549,947.58 13.76% -
负债总额 1,235,204.06 954,080.83 29.47% -
所有者权益总额 1,665,493.99 1,595,866.75 4.36% -
本期较上年同期
主要财务数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备注
增减
流动比率 0.58 0.63 -7.87% -
速动比率 0.56 0.61 -7.56% -
全部债务 755,720.02 599,512.08 26.06% -
资产负债率 42.58% 37.42% 5.16% -
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
一、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
发行人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成功发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
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(第一期),发行规模 10 亿元,本
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,拟将剩余部分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。
发行人、受托管理人及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,并在兴业银
行中山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中山分行设立了 23 中山 K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。截
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,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
司有息债务,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亿元。
报告期内,23 中山 K1 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一致,与
发行人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。具体使用情况如下:
序号 用途 金额(万元)
合计 100,000.00
二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
根据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》,发行人、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
行已于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签订三方监管协议。
发行人按照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开立募
集资金专项账户,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、存储、划转,并进行专项管理。报
告期内,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,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。
三、募集资金变更及信息披露情况
报告期内,受托债券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,不适用信息披露要求。
四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核查情况
截至报告期末,23 中山 K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、专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的定
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。
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
报告期内,受托管理人持续跟踪发行人的经营状况、财务状况等方面,并根
据受托管理协议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1 号——定
期报告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2 号——临时报告》
的要求,督促发行人按时履行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的披露义务。
一、定期信息披露
年半年度报告》。
年年度报告》。
二、临时信息披露
报告期内,发行人不涉及其他临时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。
经核查,报告期内,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
义务,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。
第六节 本次受托债券本息偿付情况
一、本息偿付安排
假日或休息日,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,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)
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,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)
二、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
托债券还本付息、赎回、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,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。
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
一、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
报告期内,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,各项公开债务均按时偿还。结合发行人过
去及现在的债务履行情况,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,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,
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。
二、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
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减
流动比率 0.58 0.63 -7.87%
速动比率 0.56 0.61 -7.56%
EBITDA 利息倍数 7.83 10.38 -24.57%
资产负债率(%) 42.58% 37.42% 5.16%
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,2023 年末及 2022 年末,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.58、
别同比减少 7.87%、减少 7.56%,主要系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增加所致。
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,2023 年末及 2022 年末,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
营需要增加融资规模,新增银行借款和债券融资所致。
从 EBITDA 利息倍数来看,2023 年度及 2022 年度,发行人 EBITDA 利息
倍数分别为 7.83、10.38。2023 年度,受债务规模增长影响,发行人 EBITDA 利
息倍数有所下降,但仍保持较高水平。
截至 2023 年末,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,偿债指标保持在合理水平以上,
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。
第八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、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
性分析
一、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
二、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
截至本报告出具日,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。
三、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
截至本报告出具日,发行人运行良好,未发现 23 中山 K1 的偿债保障措施
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。
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
报告期内,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,未召开本次受托债
券持有人会议。
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
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《2023 年度
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》,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,发行
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+,评级展望为稳定。
报告期内,23 中山 K1 无债项评级。
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,金圆统一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公
司债券的相关风险,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。
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
报告期内,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未发生变动。
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
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
报告期内,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。金圆统
一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,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
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。
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
的执行情况
报告期内,未发现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执行情况
存在异常。
第十四节 其他情况
报告期内,未发现发行人存在需在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
结果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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